2012年2月3日工信部发布了《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包括水耗、能耗、二氧化硫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总体目标,炼油、乙烯、合成氨的降耗指标等。
中国能源报记者了解到,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节能减排具体目标是:全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能源消耗降低18%、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8%、8%、10%、10%,挥发性有机物得到有效控制。炼油装置原油加工能耗低于86千克标准煤/吨,乙烯燃动能耗低于857千克标准煤/吨,煤制合成氨装置综合能耗低于1350千克标准煤/吨。
目标比较切合实际
多途径促化工行业节能减排
“就节能部分,我认为目标是比较切合实际的,经过努力可以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秘书长王文堂对本报记者说。
对于通过哪些途径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工信部原材料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从源头上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等行业发展,淘汰高耗能的黄磷、电石、氮肥、烧碱等行业的落后产能,从严布局高耗水、高耗能、高排放的煤化工项目。二是利用技术进步推动节能减排,包括油品质量升级、推广清洁生产与节能节水工艺、探寻温室气体减排路径,开发二氧化碳捕捉、封存、综合利用技术和装备,并推广应用等;三是通过完善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包括建立和完善石化化工行业节能减排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考核体系,推动化工园区按照产业集聚、能源梯次利用、排放集中治理的标准规范进行建设等。
“节能减排需要全方位、全天候实施,工信部提出的这些措施是从不同角度出发而应采取的措施,都是重要的,并且应同时、持续地实施。”王文堂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些措施要落实,需要有配套措施,如严格审批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项目,设定淘汰落后产能需要的标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措施,促进技术节能的奖励措施等。
王文堂说,化工园区能源的合理利用,潜力比较大,不过,目前对园区能源利用优化的还很少,还需要相关政策措施的推动。另外,为限制高耗能产品的发展,关税政策也是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提出高耗能产品的出口税率、降低其进口税率,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减少国内企业的高耗能产品产量,对降低中国的能源消耗是很好的措施。
化工企业节能意识仍有待提高
政策落实是关键
“十一五”期间化学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了35.8%,年均降低8.5%,远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虽然“十一五”期间化学工业污染物减排成果显著。不过,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规划》指出,在炼油、化肥、烧碱等行业仍存在一定比例的落后产能,资源消耗高,“三废”处理措施不到位,技术装备水平低,原料配套条件差,影响行业整体竞争力。.产业布局不尽合理,安全环保隐患突出我国石化化工产业存在区域布局分散,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偏低,产业内容雷同、特色不突出等问题。目前,部分非燃料型炼油企业不具备炼化一体化条件,石化资源利用不尽合理。
“部分产能增长过快,落后产能仍占一定比重。近几年我国传统煤化工产品产能扩张较快,2010年,合成氨、甲醇和电石产能分别占全球产能的35%、50%和97%。”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部分地区未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等制约因素,有盲目规划、发展煤化工项目的趋势。轮胎、纯碱、烧碱和电石法聚氯乙烯等传统化工产品过快增长,过剩态势日趋严峻,节能减排的压力也在加大。
“根据我们与部分企业的交流了解到,化工企业节能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企业的领导重视不够,有些企业负责人只重视扩大规模、跑市场,节能只处于次要甚至应付的地位。” 王文堂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企业能源管理人员不足,能源消耗数据统计、分析无法按照规范化要求去做;企业的节能激励措施多数不到位,节能管理人员动力不足;节能信息缺乏,企业人员对新的节能技术、应用效果难以及时了解,行业节能信息发布状况离企业要求还有很大距离;行业节能服务机构不足,包括技术专家队伍、服务水平、节能服务公司,还不能满足企业节能工作的要求。
虽然近几年各级政府已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促进化工行业节能减排,但现在最重要的是落实。有些政策发布了,但没有取得应有的效果,其实质是有关部门没有抓紧落实,如企业直供电政策、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源价格的市场化、限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关税政策、节能效果考核督查制度等,很多都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有关部门在出台政策后,应注重其落实,以保证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