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清零”!
所属分类:政策法规
来源:新华社记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更新日期:2024-09-10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4年9月8日发布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
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布实施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也展示了我国坚定不移推动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决心和推动全球开放合作的担当。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各地区,深入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2024年版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确保新开放措施及时落地。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同时,坚持统筹开放和安全,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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