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云南昆明召开换届大会暨标准审查会议。会议邀请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等上级单位到会指导。会议内容包括总结第一届标委会工作,表彰第一届标委会先进工作者,宣读第二届标委会组成,通过标委会章程和工作细则等。此外,标委会审查了《高原用风力发电设备验收规范》国家标准、《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用双馈式变流器技术要求》和《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用全功率变流器技术要求》共两项能源行业标准。
我国风资源区很大部分地处高原地区,如青海、云南、内蒙古、甘肃、西藏等。近年来,国内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累计装机容量和新增装机容量持续稳定增加,因海拔升高引起的电气设备的性能变化,如绝缘强度降低、温升增加等,逐渐影响高原地区风力发电机组质量和产品可靠性,对此,全国高原电工产品环境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了包括设备验收、变流器等关键电气零部件高原环境适应性的标准计划,并经过两年多的技术分析对比、资料查证、调查研究以及试验验证等工作,总结并形成了标准送审稿。
《高原用风力发电设备验收规范》国家标准:规定了高原用风力发电设备中高原风力发电机组在现场安装调试正常发电并试运行后,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进行机组验收的一般原则和内容,为机组安装验收、试运行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满验收提供了指导。技术规范包括验收要求、验收准备、启动验收、机组验收内容、验收调整和验收确认等。
《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用双馈式变流器技术要求》和《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用全功率变流器技术要求》共两项能源行业标准:规定了海拔1000m以上至5000m及以下,高原风力发电机组用电压型变流器的相关内容、包括高原环境条件参数、技术要求、资料、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